清能集团成立于2010年12月,股东由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,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、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方组成。其中,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,570,143,459.45元,持股53.15%;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,270,105,500.00元,持股42.99%;国家能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13,925,000.00元,持股3.86%。
公司的主业范围为:能源投资;酒店、物业投资;房地产开发投资;旅游产业投资;环保工程投资;电力、机电、机械产品生产、销售相关的经营实体投资;从事酒店、物业经营和管理;工程咨询及建设;自有资产的收购、管理和处置(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);物业出租;装饰工程;企业管理咨询服务。
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4447号